按照《關于全面做好2014年全市重點工作和重點項目的通知》(哈市委發[2014]01號)和《關于印發〈2014年哈密市餐飲服務單位煤改氣和油煙凈化改造專項補貼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哈市辦發[2014]71號)精神,哈密市自2014年初由市食藥局、環保局開展推進“煤改氣”工程,具體情況匯報如下:
一、領導重視、高位推進
區委、區政府對實施“煤改氣”工程高度重視,成立實施“煤改氣”工程領導小組,先后召開專題會議研究部署并將“煤改氣”工程納入政府的一項重大民生工程,研究制定下發專門工作實施方案。
二、強化措施、全面推進
(一)廣泛宣傳,營造氛圍。通過舉辦餐飲單位從業人員食品安全法知識培訓、利用廣播、電視、報紙、微信等媒體廣泛宣傳,召開新聞發布會等多種形式,加大對實施“煤改氣”財政補貼等優惠政策的宣傳力度。
(二)嚴格條件,把好關口。將餐飲服務單位爐灶煤改氣(改電、改生物燃油)作為《餐飲服務許可證》申請審批的前置條件,凡未實施爐灶煤改氣(改電、改生物燃油)擬申辦餐飲服務單位的,一律不予《餐飲服務許可證》審批。
(三)先易后難,穩步推進。在實施“煤改氣”工程中,根據摸底調查的結果,從大型餐飲單位向中小型餐飲依次推進,從市中向城鄉結合部依次覆蓋。保證“煤改氣”工程循序漸進的穩步實施。
三、工程計劃
按照原工作方案計劃2014年完成900家餐飲單位環境污染治理工作,分3年逐步完成2600 余家餐飲服務單位天然氣、液化氣、電、油煙凈化裝置改造項目。2014年6月27日按照地委、行署、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調整為完成現有總量2600家的60%,即2年完成1560家,城區范圍主要街道的餐飲單位基本全部包含在內,截止目前:2014年完成949家,其中876家煤改氣,其余73家使用液化氣、電、生物醇油;2015年完成718家餐飲服務單位完成改造工作,其中煤改氣286家,其他能源(液化氣、電、生物醇油)改造432家,共完成1667余家餐飲單位“煤改氣”工作任務。
四、補貼發放條件
一是工商營業執照、餐飲服務許可證等證照齊全,納入市食藥局、市環保局煤改氣和油煙凈化改造名單,已完成改造工作的餐飲服務單位。
二是完成改造工作的餐飲服務單位,通過市食藥局、環保局組織的專門驗收,補貼資金即可撥付。
五、實施步驟
一是新聞通氣,2015年1月5日,市煤改氣和油煙凈化改造聯合工作領導小組在市食藥局召開新聞通氣會,公布煤改氣和油煙凈化改造專項補貼資金發放實施方案和補貼標準,符合補貼條件的餐飲服務單位即可到市煤改氣和油煙凈化改造聯合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申請補貼。
二是復查督辦、發放補貼階段市煤改氣和油煙凈化改造聯合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對符合補貼標準的餐飲服務單位按照規定進行復查,對通過考核驗收的餐飲服務單位及時發放補貼資金。
三是總結經驗、鞏固成效階段市煤改氣和油煙凈化改造聯合工作領導小組對專項補貼資金的發放工作完成情況進行考核驗收,總結經驗,撰寫工作報告,上報市委、市政府,并向社會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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