鍋爐房規章制度
司爐班長崗位責任制
一、司爐班組長應明確掌握本鍋爐房內鍋爐及輔助設備的運行,備用檢查、檢修、保養等狀況,組織安排好安全經濟運行。
二、司爐班組長要認真帶好全班人員,帶頭執行各項規章制度及由安全技術操作規程,保證安全生產。
三、負責召開班前及班后會,組織好交接班工作。
四、負責檢查各項規章制度,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的執行情況和值班人員的勞動紀律,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和制止違章作業,對違章違紀不服從管理或有損安全的行為,除堅決制止外,要立即向有關部門報告,嚴格制止大班分小班。
五、定期或不定期全面檢查設備的運行狀況,督促做好運行日志和各項記錄的填寫工作,并寫出評語及簽字。
六、當發現異常情況影響正常生產時,除采取果斷措施組織人員進行處理外,要及時報告有關部門。
七、凡符合緊急停爐條件、來不及向領導請示報告時,有權決定緊急停爐,停爐過程中要立即向上級及用氣部門報告。
八、不斷總結經驗積極組織全班人員努力完成各項安全技術經濟指導搞好鍋爐安全經濟運行。
九、班組長因故不在崗時,應有鍋爐負責人指定專人帶班,履行班長職責。
鍋爐維修工崗位責任制
一、鍋爐維修人員應熟悉所維修設備的技術性能,并熟練掌握維修方法,做到懂得設備的性能特點、結構原理,會使用能及時排除故障。
二、切實執行各設備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各項規章制度,精心維修,努力學習搞好鍋爐維修工作。
三、嚴禁違章作業,堅決拒絕執行任何人的違章指揮。
四、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工作當中不做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情,禁止談笑玩耍、斗趣、打鬧、酗酒鬧事,不準晚崗、睡崗,不準攜帶兒童和閑雜人員進入維修場地。
五、嚴格執行定期檢查和檢驗制度,根據設備特點,制定大修、中修、小修計劃,做到計劃管理,分別維護、保養,對受壓元件改造修理及主動改造,無勞動部門審批手續,可拒不執行。
六、經常對鍋爐及附屬設備進行認真細致檢查,發現異常現象要采取正確措施及時處理,并及時報告有關人員及有關部門。
七、有關工作人員積極配合,密切協助,高質量嚴要求,按時完成設備維護、修理工作,并及時認真填寫檢修記錄及設備技術檔案。
八、維修后的設備其維修質量要保證達到規定要求的技術指標,達不到要求的絕不交付使用。
九、及時向有關部門提出所需備品配件、材料計劃,并做好保管存放工作。
十、檢修后的設備及場地要及時做好清理工作,保持設備、場地清潔衛生,搞好文明生產。
十一、努力學習科學技術知識,不斷提高維修技術水平。
水質管理制度
一、為確保鍋爐安全經濟運行,所選用的水處理方法,水處理設備設施應切實按照因水、因地制宜的原則,并切實可靠、靈敏,能保證滿足鍋爐正常工作的需要。
二、鍋爐水處理技術管理和操作的人員必須熟練掌握水處理設備操作及水質分析化驗操作方法,并對鍋爐設備安裝安全經濟運行負責。
三、切實執行《低壓鍋爐水質標準》嚴格控制給水和爐水指標,采用爐外處理時要做到未處理的水或雖經處理但沒達到爐火的標準要求的水,嚴禁使用不做水處理的自來水(或井水)。
四、根據《水質標準》確定適合本爐型的水質管理制度及水處理設備操作規程以及水質化驗操作規程,并確定鍋爐給水,爐水合乎標準和定期定時化驗項目并認真記錄。
五、鍋爐給水、爐水質量監督應符合以下要求:
① 測定原水的懸浮物、含氧量、堿度油量每季度不得少于一次,硬度及PH值每周不少于一次,有條件時應做全分析。
② 用離子交換器處理的軟水水質硬度、氯根、PH值每1~2小時化驗一次,但交換器中交換劑接近失效時,應增加化驗次數。
③ 爐水堿度PH值、氯根等項目2小時化驗一次,同時對爐水的溶解固形物和氯根的比例關系曲線及相對的堿度要半年進行一次分析和校驗。
六、根據化驗分析結果,水處理人員及時通知并負責監督指導司爐人員定期排污。
七、經常監視察看給水箱及軟化水箱的水位,切實保證鍋爐用軟化水量及軟化水儲量,各水箱及溶鹽池內沉積物及泥渣要經常清掃,對地下水泥結構,軟水池要每周化驗一次,硬度及PH值防止外來污染。
八、水處理人員要求嚴格化驗程序及有關規定的時間進行取樣化驗分析,并做到化驗數據準確,同時將結果及時準確的填入有關記錄。
九、及時地按照離子交換設備的操作程序進行操作,確保鍋爐用水品質。
鍋爐房安全保衛制度
一、鍋爐房大門前明顯位置必須設置“鍋爐重地閑人免進”的醒目標志,并絕對禁止閑雜人員隨便出入。
二、鍋爐房必須設置消防滅火器材,并定期檢查和更換,所有操作人員應熟悉消防滅火器材的性能、特點,使用方法和消防滅火常識。
三、鍋爐房的出入口和通道必須始終保持暢通無阻,在鍋爐運行期間鍋爐房大門不準鎖住。
四、鍋爐房人員要時刻保持警惕,防止壞人破壞,如發現壞人破壞堅決進行制止,及時通知安全保衛部門及有關部門處理。
五、任何人員不得在鍋爐房內會客、打架等。
六、檢查、參觀人員必須經有關部門及有關負責人批準同意,并嚴格履行登記、簽字手續,否則不得進入。
七、進入鍋爐房的人員,禁止攜帶易燃易爆危險品,否則操作人員應制止。
八、外來人員未經許可不得隨意攀登設備,不得亂動附件儀表,不得隨便亂動亂撕日志、記錄圖表等。
九、鍋爐房設備維護修理時,氧氣瓶等危險藥品不得存放在鍋爐房內,如需放在鍋爐房內必須采取安全措施,并通知同礦人員加強安全管理。
十、檢修時,清洗機械的汽油、機油、油漆、橡膠水等易燃物品及棉紗等,應遠離火源,更不準在鍋爐房任意地方亂倒亂扔。
十一、清洗鍋爐房的所有鹽酸,以及水化驗用腐蝕藥物等,應要嚴格保管發放和預取,不得隨意領發和隨意堆放。
十二、鍋爐設備發生事故時,要采取可靠措施及時保護好現場和做好傷員搶救工作,同時匯報上級并及時妥善處理,防止事故擴大。
巡回檢查制度
一、在崗操作人員應嚴格遵守巡回檢查制度并按時按巡回檢查路線圖,逐項的對鍋爐及其附屬設備的工作情況進行認真的巡回檢查。
二、根據鍋爐及輔機的性能、特點、結構情況,進行認真按規定的重點部位檢查,對存在缺陷或有懷疑的部位要加深檢查或增加檢查次數。
三、巡回檢查時,如發現異常情況或重大故障問題時,要采取應急措施及時處理,并立即向有關部門及負責人匯報。
四、及時把巡回檢查情況,具體時間、地點位置設備名稱處理結果等記入記錄中,重大問題,上報有關部門并記入技術檔案內。
五、巡回檢查內容一般包括:
⑴壓力溫度、水位等參數是否正常;
⑵燃燒情況是否正常;
⑶燃料輸送,放灰出渣是否正常;
⑷本體受壓元件、部件有無滲漏變形等異常情況;
⑸安全附件、自動裝置、報警裝置、聯鎖裝置是否靈敏可靠。
六、鼓風、引風設備運轉是否正常,調節檔板位置是否合適。
七、排污閥、排污管道、排污裝置有無異常情況。
八、各類儀表工作情況是否正常。
九、給水系統中,水箱水位,水泵運轉情況,水處理設備、設離給水調節閥、逆水閥的工作狀態是否正常。
十、各傳動機械的潤滑系統是否按時加油(附管理負責人上崗檢查記錄)。
設備維護保養制度
一、按照工作區域劃分的管轄范圍、設備進行精心維護保養鍋爐機組設備應按照有關的制度及規程,以及說明書要求進行維護保養;
二、實行定人、定機、定期保養認真做好一、二、三級保養,做到日常維修和檢修相結合,努力提高設備完好率,防止帶病運轉確保安全運行。
三、對備用及停用后的鍋爐,及時采取相應的防銹措施,做好保養工作,鍋爐停用,不超過一個月時,采取溫濕法保養或干法保養,停用超過一個月以上時,采取干法保養。
四、經常檢查保養情況,及時更換保養液體藥物或干燥劑。
五、設備要保持完好,要求做到每班清掃一次鍋爐設備的灰塵管道及爐體,按規程進行染色,每年至少油染一次。
六、備用輔機(如水泵、蒸汽泵風機等)每月進行一次維護性運轉。
七、在做好維護保養的同時,協助配合設備的大中小修、維修工作附件、設備、檢修保養記錄。
司爐工崗位責任制
一、司爐人員應熟悉所操作爐型的技術性能,并能掌握操作方法,做到會使用、維護、保養,能發現問題并正確處理,達到本工種的應知應會的要求。
二、司爐人員必須持勞動部門頒發的“司爐操作證”上崗,無證不能獨自操作。
三、切實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各項規章制度,精心操作,保證設備安全運行,會排除本爐型所出現的一切故障。
四、有權制止任何人的違章作業,有權拒絕執行任何人的違章指揮。
五、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工作中不做與本職無關的事情,不脫崗、睡覺。
陸、及時檢查設備運行情況,密切監視和調整壓力、溫度、水位及燃燒狀況等,并認真填寫運行日志及各項記錄。
七、保持設備及設施處于安全狀態,發生故障時要有足夠的備件和工具。
八、堅決禁止未經許可登記的外來人員進入鍋爐房。
九、努力學習鍋爐安全技術知識,不斷提高操作技術水平。
水處理化驗人員崗位責任制
一、水處理人員應熟悉所掌握操作水處理設備及水質分析化驗的器皿的技術性能,并熟練掌握水處理及水質化驗操作方法,做到會使用、維護、能發現問題并能正確處理。
二、水處理人員必須持勞動部門頒發的“鍋爐水處理人員操作證”上崗,無證不得獨立操作。
三、切實執行《低壓鍋爐水質標準》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嚴格執行各項規章制度,精心操作,做到準確無誤,努力搞好水處理工作。
四、嚴禁違章操作,并堅決拒絕任何人的違章指揮。
五、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工作中不做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不準脫崗等。
陸、嚴格按照水處理操作規程和規定的化驗時間,及時準確取樣化驗分析,并認真填寫水化驗日志及其它記錄。
七、嚴格控制水質指示,準確保證本鍋爐用水品質。
八、隨時檢查水處理設備的運行情況,并做好水處理設備和分析化驗器皿的維修、保養工作,發現異常情況時采取正確措施及時處理,并及時報告有關人員及有關部門。
九、與司爐人員經常保持聯系,互相配合協作,按時督促司爐人員執行定期排污制度,并與司爐人員配合對備用爐做好保養工作,保證鍋爐單結垢不大于0.5mm。
十、經常保持水處理間、水化驗室干凈整潔,搞好文明生產。
十一、嚴禁閑雜人員隨便出入化驗室。
司爐工交接班制度
一、對交班人員的要求
1、在交接班前,交班人員應對所管轄的設備進行認真全面的檢查和調整,使設備保持良好,并將檢查情況、運行日志及有關記錄交于接班人員,并簽字。否則不能交班。
2、交班前應清灰除渣,打掃工作場所,保持清潔,并清點工具。
3、交班前,交班人員要詳細認真地向接班人員介紹本班鍋爐運行情況。
4、交班時,交班人員如發現接班人員喝酒或有病時,應將情況如實向有關負責人匯報,由負責人采取措施,另行安排合格人員替接。
5、為保證工作時精力充足,交班人員不能連值兩班。
6、接班人員沒按規定時間來接班,交班人員應及時報告有關負責人,但不能擅自離開崗位。
7、如果在交班時,遇到事故發生或當班事故未處理完,交班人員不得離開,應待事故處理完畢后,才能進行交班離崗。
二、對接班人員的要求
1、接班人員應提前半小時到工作場所,做好接班準備。
2、如果因故不能按時接班,應先向有關領導報告。
3、接班人員酒后或因病影響正常操作時,不準接班。
4、接班人員要認真聽取交班人員介紹鍋爐運行情況,對鍋爐及附屬設備進行全面檢查,并認真查看運行日志及各項記錄。
5、對常用工具及備品配件,應交接清楚,并檢查其完好狀況。
6、如果在接班時遇到事故發生或上班事故未處理完,接班人員應主動了解事故情況,并積極協助處理。
要害場所管理制度
為強化要害場所的管理,防止和杜絕事故的發生,確保安全生產,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本所崗位工作人員一律持證上崗(除學員外),非崗位人員不得隨便進入,如不聽勸阻,將其送交保衛部門處理。
二、本所崗位工作人員必須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崗位責任制和巡回檢查制度,要堅守崗位不得擅離職守。
三、上級有關部門檢查工作要有領導陪同,外單位前來參觀應持單位介紹信,并經領導或保衛部門批準,并履行登記手續。
四、檢查或參觀人員對設備、儀器不得亂摸,并要聽從本所工作人員監護,以免發生人身和設備事故。
五、值班人員發現進入本場所的人員精神異常或攜帶危險品,要采取果斷措施,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
六、本場所必須具備并妥善保管好滅火器材,值班人員必須認真學習好防火常識,并能熟練使用防火器具。
七、若發生事故,立即采取補救措施,向礦、科及車間領導匯報。
干部上崗檢查制度
為加強機電各機房重地的管理,確保機電設備安全可靠正常運轉,避免機電事故的發生,特制定以下制度,望有關人員認真執行。
一、機電礦長、機電總工程師每月至少要檢查一次。
二、機電科長每周至少要檢查一次。
三、車間管理人員每天不得少于一次。
四、所有人員要認真負責,發現問題要及時處理,并做好詳細記錄。
五、對查出的重大問題,應及時向上級有關領導匯報。
包機制度
一、包機組所屬設備的大型定期檢查、檢修工作由本車間或科有關人員負責。
二、對承包設備的所有人員,應認真按包機牌板保養、維修、保持整潔、衛生,潤滑部分要定期加油。
三、屬于責任事故的應由當班的包機人負責。
四、值班人員以對運行設備要勤聽、勤摸、勤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五、對于發現的重大問題應及時向上級有關人員匯報,知情不報者責任自負。
水處理化驗人員交接班制度
一、對交班人員的要求
1、在交班前交班人員應對所管轄的水處理設備和水化驗設施進行認真檢查,并對給水和爐水進行認真化驗分析,使之達到合格標準,并將結果詳細記入水質化驗日志及有關記錄并簽字。
2、交班前應將操作場所及所轄設備、設施等進行清理,打掃和擦干凈。
3、交班前應將所用儀器、器皿、工具、清洗干凈放在指定位置。
4、交班時,交班人員要仔細向接班人員,介紹水處理設備運行情況及水質情況,將上班存在問題記入日志內。
5、交班時交班人員發現接班人員有病或影響正常操作的情況時,應將此情況向有關負責人匯報,由負責人采取措施另行安排合適人員代班,接班人員未到不準擅自離崗。
6、接班人員如未按規定時間接班,交班人應及時向有關負責人報告,但不得擅自離崗。
7、如果交班人遇上事故發生或重大操作項目沒進行完,應待事故完畢或操作告一段落方能交班。
二、 對接班人員的要求:
1、接班人員應提前半小時到達現場,作好接班準備。
2、如果因故不能按時接班,應先向有關負責人報告。
3、接班人員有病或有其它影響正常工作的情況時,不準接班。
真查看水化驗日志及各項記錄。
5、對交下的儀器、器皿等要清點清楚,并檢查其完好情況。
6、認真檢查上班記錄中規定的化驗、次數、指標、配藥準確性。
7、如果在接班時遇上事故發生或上一班重大操作項目沒完,接班人員應主動了解情況,并積極協同處理事故和完成操作。
4、接班人員要認真聽取交班人員介紹水處理設備,水化驗設施進行全面檢查,并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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