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青島市環保局黃島分局為貫徹落實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及青島市環保局《關于開展貫徹落實<新大氣法>環保執法大會戰的實施方案》,專門制定了《青島市環境保護局黃島分局、青島市黃島區財政局關于淘汰改造燃煤鍋爐資金補貼實施辦法》。辦法規定,新區將對高污染燃料禁燃區范圍內所有10蒸噸/小時以下燃煤鍋爐實施淘汰或改造使用清潔燃料,今年6月30日前主動完成淘汰或改造的企業,將享受資金補貼,每蒸噸最高補貼8萬元。逾期未能完成淘汰改造任務的企業,環保部門將進行嚴厲查處。
6月底前淘汰可享補貼
城市里大氣污染,工業廢氣排放是主要因素之一,其中,小型燃煤鍋爐熱效率低、產生煙塵多、造成的大氣污染尤為嚴重。3月4日,青島市環保局黃島分局組織新區200余家企業召開淘汰燃煤鍋爐動員會,會議專門邀請青島市公安局黃島分局食品藥品與環境犯罪刑偵大隊負責人共同參與。黃島環保分局相關負責人介紹,“對于拒絕接受環境主管部門監察監管、污染物超標排放等環境違法行為,將依法懲處并移送公安機關。”
會上,黃島環保分局還發布了《青島市環境保護局黃島分局、青島市黃島區財政局關于淘汰改造燃煤鍋爐資金補貼實施辦法》的淘汰補貼改造范圍、標準、時限、申請驗收手續和其他注意事項等具體內容。該負責人介紹,“為了推進企業淘汰改造小型燃煤鍋爐,政府出臺了相應的補貼措施,今年6月30日前主動完成燃煤鍋爐淘汰改造任務的鍋爐使用單位,將給予一定的資金補貼。”
每蒸噸最高補貼8萬元
記者了解到,本次淘汰改造補貼范圍包括《黃島區2014~2016年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實施方案》淘汰計劃的全部燃煤鍋爐。高污染燃料禁燃區范圍內,2014年4月30日前建成的10蒸噸/小時以下的燃煤鍋爐。
“我們要求企業采取措施,加快燃煤鍋爐淘汰改造進度,由燃煤改為集中供熱或使用電、天然氣、輕質柴油等環保型清潔能源,實現產業結構的優化升級。”該負責人說。根據補貼實施辦法,規定時間內完成淘汰改造任務的企業,可享受每蒸噸最高補貼8萬元。
據了解,企業淘汰改造補貼標準是現有燃煤鍋爐直接淘汰,改為集中供熱或使用電、天然氣、輕質柴油的,每蒸噸補貼8萬元。現有2蒸噸/小時(不含)以上燃煤鍋爐改為生物質鍋爐的,每蒸噸補貼4萬元。在2016年3月31日前完成燃煤鍋爐淘汰改造任務,給予100% 補貼;2016年4月30日前完成淘汰改造任務,給予90% 補貼;2016年5月31日前完成淘汰改造任務,給予80% 補貼;2016年6月30日前完成淘汰改造任務,給予60%補貼。
截至2016年6月30日仍未完成淘汰改造任務的企業,不再享受補貼政策。青島市環保局黃島分局還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107條規定,對其依法從嚴查處。該條款規定:在禁燃區內新建、擴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設施,或者未按照規定停止燃用高污染燃料,或者在城市集中供熱管網覆蓋地區新建、擴建分散燃煤供熱鍋爐,或者未按照規定拆除已建成的不能達標排放的燃煤供熱鍋爐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沒收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設施,組織拆除燃煤供熱鍋爐,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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